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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应受哪些限制

来源:入职工资流水 作者:北京代办工资流水 日期:03-12 浏览:
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下面就由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应受哪些限制
《商业银行法》第52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除了《商业银行法》明确列举的禁止行为外,凡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对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设定的其他行为限制性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都要一体遵循。
以上就是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如还有其他疑问想找小编咨询的话,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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