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主页 > 入职工资流水 >

银行卡冻结还能分期付款吗

来源:入职工资流水 作者:北京代办工资流水 日期:03-09 浏览:
冻结是一项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是一种强制执行手段,由人民法院指令银行冻结。那么,银行卡冻结还能分期付款吗?今天,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冻结的银行卡不可以使用,是不可以分期付款的。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冻结的银行卡不可以使用,是不可以分期付款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进行查封、冻结。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也提供小编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北京代办工资流水公司【电/微:185-1918-2153叶经理】擅长代做银行流水、入职薪资流水、企业对公流水、在职离职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可提供工行/招行/农行/建行/中行/邮政等打印银行流水.